红星奖章(史料)
发布时间:
2018-02-24
红星奖章是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有功人员的一种证章。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于八一建军节时颁发红星奖章,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
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是底衬由两枚五角星交错而成的星花,象征革命的星星之火,中间由五星和禾穗组成的圆形图案,象征着工农红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子弟兵,全心全意为工农解放而服务。五角星与禾穗之间标有红星章三字。
奖章分为三等,按照规定:一等发给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发给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发给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
同年7月l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对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现有资料记载,红星奖章只在1933年和1934年“八一”建军节时颁发过两次。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的有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的有陈毅、张云逸、罗瑞卿、肖克、何长工、罗炳辉、陈伯钧、李达、李聚奎、毕占云、滕代远、彭绍辉、王诤等34人;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程子华、王震、李天佑、杨得志、杨勇、苏振华等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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