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每五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会议的职责是: 1、讨论、通过章程; 2、审议批准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选举理事 4、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或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会员代表大会推选或聘请德高望重的南昌大学教授刘勉玉等人担任名誉会长或顾问;推选或聘请有学术造诣或本会有关的专家若干人为学术顾问,必要时,根据事业发展的需
2008-08-16
第七条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志于八一起义历史研究和宣传工作,履行本会义务,经本人申请和常任理事会(或会长办公室)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享受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宣传活动及其他活动; 3、从事课题研究或文艺创作; 4、优先订阅本编辑的资料; 5、对本会工作提出建立与批评;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008-08-16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全面系统深入研究八一起义历史,组织编撰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 2、举办有关八一起义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学术讨论会及纪念会。 3、支持会员研究八一起义的史料。对有价值的史料,组织老战士与作家合作,使精神产品系统化。 4、根据会员的专业及才能,协同会员开展工作,以形成形式多样的成果。 5、支持与鼓励会员利用个人特长,为振兴老区经济服务。 6、开展会员联谊活动,以利于团结和谐
2008-08-16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江西省八一起义研究会。 第二条本会是本市有志于研究和宣传八一起义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宣传八一起义,继承和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
2008-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