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三章 会员
发布时间:
2008-08-16
第七条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志于八一起义历史研究和宣传工作,履行本会义务,经本人申请和常任理事会(或会长办公室)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享受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宣传活动及其他活动; 3、从事课题研究或文艺创作; 4、优先订阅本编辑的资料; 5、对本会工作提出建立与批评;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志于八一起义历史研究和宣传工作,履行本会义务,经本人申请和常任理事会(或会长办公室)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享受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宣传活动及其他活动;
3、 从事课题研究或文艺创作;
4、 优先订阅本编辑的资料;
5、 对本会工作提出建立与批评;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义务
1、 遵守会章、执行协议;
2、 量力选择研究项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3、 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提供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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