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发布时间:
2008-08-16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江西省八一起义研究会。 第二条本会是本市有志于研究和宣传八一起义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宣传八一起义,继承和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江西省八一起义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是本市有志于研究和宣传八一起义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宣传八一起义,继承和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文化厅和南昌市文化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南昌市中山路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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